81岁的退休高级工程师黄先生认为某刊物“多篇文章译校水平低劣”,却擅自把他的名字署在扉页上,损害了他的名誉。昨日,他将这家期刊告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,法院还没有答复是否立案。
黄先生说,2005年9月10日,某地质类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陈某,委托他担任该期刊2005年第4期的英文译校,后送来9篇稿件,花880元请他做译校。两个月后期刊出版,他看后很吃惊:他的名字出现在这期刊物扉页的“英文译校人”一栏中,这让人觉得这本期刊的19篇文章都是他译校的。
“另10篇文章大多译校水平低劣。”黄先生说,以前自己一直是地矿专业很权威的英文译校,这本期刊让自己丢了脸。他在诉状中要求该期刊公开书面道歉,并赔偿名誉损失8999元。
昨日,该期刊编辑部主任陈某对记者说,他对此很吃惊。他说,当时,黄某要价2000元,而他们的这项支出只有300元。考虑到黄先生是本编辑部退休的老职工,就按照最高标准付了880元。为了节省开支,另10篇就没有让他校译。扉页上英文译校一栏还署了另一个人的名字,因此并未侵犯署名权。
源自:楚天都市报 |